纪录片

Documentary

碟片内容类型

以现实人物、事件或过程为对象,通过事实素材和创作性编排形成的非虚构影像作品。

详细说明

纪录片(Documentary)是以现实人物、事件、环境或过程为对象制作的非虚构影像作品。音乐领域的纪录片可以讲述艺人生涯、专辑制作、巡演、音乐场景、厂牌历史或社会文化背景,并通过访问、档案、现场观察和表演素材建立叙事。

“非虚构”不表示作品没有创作选择。导演决定拍摄对象、提问、镜头位置、素材取舍、剪辑顺序、音乐和旁白,重演、动画和象征性画面也可能参与表达。纪录片呈现的是经过方法和观点组织的现实材料,不等同于对事件的完整中立复制。 音乐纪录片与 Concert Film 的重心不同:前者通常以人物、历史或制作过程为叙事中心,表演片段服务于论述;后者以较长且连续的音乐演出为主体。二者可以混合,一部作品既记录完整舞台,又穿插大量幕后和历史章节。

作为光盘内容时,Documentary 可以是独立主节目,也可作为演唱会发行的附加影像。菜单标题“documentary”不说明片长和发行规模,十分钟专题与院线长片都可能使用该称谓;应保留实际作品标题、导演、年份和版本。

访谈实录、新闻报道和未经编辑的排练录像包含事实内容,却不必然构成纪录片。纪录片通常具有独立的编辑结构和表达主题,而不只是保存一段现实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