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Rights Society

厂牌概念

经权利人授权或依法设立,集中许可特定版权及相关权、收取使用报酬并向成员或合作组织分配款项的机构。

详细说明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sation,唱片资料中常写作 Rights Society)是代表一批权利人集中管理版权或相关权的机构。它可以向广播、演出场所、复制商、数字服务等使用者发放许可,收取报酬并按规则向作者、作曲者、出版者、表演者或录音制品制作者分配。组织的法律形态、权利范围和监管方式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音乐中存在多种权利层次。词曲作品涉及作者权、公开表演权和机械复制权,具体录音另有录音制品及表演者相关权;一个组织可能只管理其中一类,也可能在当地法律许可下覆盖多类。把包装上的某个 society 标志解释为“唱片版权方”,往往会混淆其许可管理职能与录音所有权。 集体管理建立在成员授权、法律许可或法定机制之上。组织维护作品、录音和权利人资料,与使用者订立概括或逐项许可,并依据播放报告、抽样、曲目单或其他数据分配款项。跨境使用通常通过不同国家组织之间的互惠代表协议处理,CISAC、BIEM、SCAPR 等国际网络分别服务于不同权利类别和成员组织。

唱片和光盘上印有 Rights Society 名称或代码,通常表示该版本与某一地区的许可、费用或权利管理安排有关。它可以帮助识别销售地区和制造背景,却不是绝对证据:跨境压片、出口版、沿用旧版印刷或多个组织并列都会造成例外。组织标志也不同于条形码、目录编号和 ISRC。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比“版权协会”更准确,因为这些机构并非只从事行业倡议,而是执行许可、收费和分配。表演权组织、机械权组织和邻接权组织在口语中都可能被称为 rights society,但其成员、曲目库和可授权行为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