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媒体
Digital Media
以離散數字數據表示、儲存、處理或傳輸文字、聲音、圖像和視頻等內容的媒體總稱,不指向某一種特定載體或文件格式。
詳細說明
數字媒體(Digital Media)是以數字數據表示並由電子系統處理的文字、聲音、圖像、視頻、軟件及交互內容的總稱。它描述資訊的表示與處理方式,而不是一種具體的光盤、存儲器或文件格式。CD、硬盤、閃存和網絡服務器都可以承載數字媒體,同一內容也能在不改變其基本數據的情況下遷移到不同載體。
數字化首先對連續信號進行採樣和量化,或直接由計算機生成離散數據。聲音可表示為 PCM 採樣,也可編碼為 FLAC、AAC 等數據流;圖像和視頻則由像素、幀、顏色參數及壓縮語法構成。數字表示允許數據在滿足糾錯和完整性條件時被精確複製,但有損編碼、格式轉換、信號處理或傳輸錯誤仍可能改變內容。 文件容器、編碼格式、傳輸協議和存儲介質處於不同層次。MP4、Matroska 等容器負責組織視頻、音頻、字幕和元數據;H.264、HEVC、AAC 等編碼規定信號如何壓縮;HTTP、RTP 等協議負責傳輸;光盤、磁盤或 NAND 閃存則保存比特。日常表述常把這些層次合稱為“格式”,技術描述中需分別識別。
數字媒體可以作為本地文件存在,也可以通過下載、點播流或實時傳輸提供。下載通常形成可獨立保存的數據副本;流媒體按播放進度接收片段,是否留下可重複訪問的本地副本由應用和權限機制決定。雲端內容仍依賴物理服務器與網絡基礎設施,“數字”並不等於沒有載體。
描述數字音視頻通常需要多組參數。音頻涉及採樣率、位深、聲道、編碼和碼率,視頻涉及像素尺寸、幀率、掃描方式、色度抽樣、位深、傳遞函數與編碼。文件擴展名或平台標識只能説明其中一部分資訊:兩個同為 `.m4a` 的文件可以採用不同音頻編碼,同為“4K”的視頻也可以具有不同幀率、動態範圍和壓縮質量。
數字內容還可附帶標題、創作者、時間、語言、封面、章節、權限和校驗值等元數據。部分元數據嵌入文件,部分保存在數據庫或傳輸清單中;遷移、轉碼或平台導出時不一定全部保留。數字媒體的可訪問性因此同時取決於數據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有可用解碼器,以及加密、授權或在線服務是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