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演唱會

Joint Concert

演出類型

由兩名或多名相對獨立的藝人或團體共同領銜的演出,各方通常擁有獨立節目,並可安排合作段落。

詳細說明

聯合演唱會(Joint Concert)是由兩名或多名相對獨立的藝人或團體共同領銜的音樂演出。各方通常在宣傳 billing 中並列,分別擁有一定長度的節目,並可通過合唱、合奏或共同安可建立整場主題。

判斷重點是共同領銜,而不是舞台上出現多少藝人。個人演唱會邀請一名嘉賓演唱兩首歌,或團體演唱會設置成員個人段落,通常不構成 Joint Concert;若多位藝人的姓名、演出時長和宣傳地位大致並列,才更符合聯合結構。開場藝人與主秀之間存在明確從屬,也不屬於共同領銜。 聯合演出可由唱片公司、電視台、慈善機構、品牌或藝人團隊策劃,內容可能按藝人分段,也可能讓所有參與者貫穿同一節目。所謂 split concert、double bill、three-man live 和跨團合作專場都可能落入這一範圍,具體稱謂隨地區與演出傳統變化。

Joint Concert 與 Music Festival 的邊界不只取決於人數。音樂節通常以獨立活動品牌統攝多場節目,可跨越多個舞台或日期,並形成週期性策展結構;聯合演唱會則把有限數量的共同領銜者和他們之間的關係作為主要賣點。某音樂節中的特別合作舞台可以是一場聯合演出,但不代表整個音樂節都變成 Joint Concert。

同一聯合演唱會後來可被剪輯成只突出一位藝人的發行版。音像製品的標題與曲目可能改變觀看重心,原現場活動的共同領銜事實仍應依據當時宣傳與完整節目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