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式音頻
Object-Based Audio
把聲音內容表示為音頻對象及其位置、運動、增益和交互元數據,由播放端依據實際揚聲器或耳機環境進行渲染的音頻製作與傳輸方式。
詳細說明
對象式音頻是一種把節目中的聲音表示為一個或多個音頻對象,併為對象附加位置、尺寸、運動、增益、優先級或交互屬性的製作與傳輸方式。播放端的渲染器依據這些音頻數據、元數據和實際重放環境,把對象分配到揚聲器或轉換為耳機雙耳信號。
它與固定聲道音頻的主要區別在於節目描述層。5.1 或 7.1 聲道混音預先規定每條通道面向某一揚聲器位置;對象式節目可把對白、效果或其他聲源作為獨立對象描述,使同一母版適配不同數量和佈局的揚聲器。實際發行常採用混合結構:音樂、環境等內容先形成固定聲道牀,少量需要精確定位或移動的聲音作為對象。
對象本身通常包含一段單聲道或多聲道音頻以及隨時間變化的元數據。渲染器需要處理座標系統、揚聲器能力、房間佈局、對象擴散、響度和下混規則。揚聲器數量有限時,多個對象會映射到相鄰揚聲器;耳機播放則利用頭相關傳遞函數等方法形成方向線索。對象座標不是一條可以直接送往單個揚聲器的傳統聲道。
對象式音頻不是一種單獨的壓縮編解碼器。音頻樣本可以由無損或有損方式編碼,元數據也可隨不同廣播、影院、文件和光盤體系封裝。Dolby Atmos、DTS:X、MPEG-H 3D Audio 等系統都能使用對象概念,但各自的碼流、元數據、渲染約束和兼容層不同,不能把“對象式音頻”當作某一商業格式的別名。
國際電聯的音頻定義模型把直接揚聲器、矩陣、對象、高階 Ambisonics 和雙耳音頻作為不同類型描述。對象式與場景式音頻也不相同:場景式表示整個聲場的空間基函數,播放時整體解碼;對象式則保留若干可單獨識別和控制的聲源。節目可以混合使用多種表示。
最終聽到的結果取決於發行碼流保留多少對象、播放設備支持的解碼層級、渲染器和實際揚聲器佈局。播放器顯示 Atmos 或 DTS:X 標誌,只説明識別到相應格式,不能據此確定對象數量、是否全程使用對象或所有聲源都具有離散高度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