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式音频

Object-Based Audio

音訊編碼

把聲音內容表示為音訊物件及其位置、運動、增益和互動後設資料,由播放端依據實際揚聲器或耳機環境進行渲染的音訊製作與傳輸方式。

詳細說明

物件式音訊是一種把節目中的聲音表示為一個或多個音訊物件,併為物件附加位置、尺寸、運動、增益、優先順序或互動屬性的製作與傳輸方式。播放端的渲染器依據這些音訊資料、後設資料和實際重放環境,把物件分配到揚聲器或轉換為耳機雙耳訊號。

它與固定聲道音訊的主要區別在於節目描述層。5.1 或 7.1 聲道混音預先規定每條通道面向某一揚聲器位置;物件式節目可把對白、效果或其他聲源作為獨立物件描述,使同一母版適配不同數量和佈局的揚聲器。實際發行常採用混合結構:音樂、環境等內容先形成固定聲道床,少量需要精確定位或移動的聲音作為物件。

物件本身通常包含一段單聲道或多聲道音訊以及隨時間變化的後設資料。渲染器需要處理座標系統、揚聲器能力、房間佈局、物件擴散、響度和下混規則。揚聲器數量有限時,多個物件會對映到相鄰揚聲器;耳機播放則利用頭相關傳遞函式等方法形成方向線索。物件座標不是一條可以直接送往單個揚聲器的傳統聲道。

物件式音訊不是一種單獨的壓縮編解碼器。音訊樣本可以由無損或有損方式編碼,後設資料也可隨不同廣播、影院、檔案和光碟體系封裝。Dolby Atmos、DTS:X、MPEG-H 3D Audio 等系統都能使用物件概念,但各自的碼流、後設資料、渲染約束和相容層不同,不能把“物件式音訊”當作某一商業格式的別名。

國際電聯的音訊定義模型把直接揚聲器、矩陣、物件、高階 Ambisonics 和雙耳音訊作為不同型別描述。物件式與場景式音訊也不相同:場景式表示整個聲場的空間基函式,播放時整體解碼;物件式則保留若干可單獨識別和控制的聲源。節目可以混合使用多種表示。

最終聽到的結果取決於發行碼流保留多少物件、播放裝置支援的解碼層級、渲染器和實際揚聲器佈局。播放器顯示 Atmos 或 DTS:X 標誌,只說明識別到相應格式,不能據此確定物件數量、是否全程使用物件或所有聲源都具有離散高度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