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廠牌

Record Label

廠牌概念

唱片公司或權利人用於選擇、包裝和推廣錄音發行的品牌或商號,通常以名稱和標誌出現在唱片及其包裝上。

詳細說明

唱片廠牌(Record Label)是錄音發行所使用的品牌、商號或標誌,通常出現在盤面、唱片中心標籤、封套和數字後設資料中。廠牌把一批發行置於共同的市場身份之下,可以圍繞音樂型別、藝人群體、地區或特定策劃建立風格,但不構成一種音訊格式。

“label”一詞源自唱片中央貼上或印刷的紙質標籤,後來同時指標籤上顯示的發行品牌。國際音像檔案協會將其視為唱片公司用來營銷錄音的品牌或貿易名稱。廠牌可以由唱片公司直接擁有,也可以由藝人、製作人或其他權利人創立,再與外部公司簽訂製造、發行和許可協議。 廠牌名稱與法律實體名稱可能完全相同,也可能彼此不同。包裝上醒目的徽標往往表示廠牌,版權行、地址和“manufactured by”“distributed by”等文字則可能指向實際公司。資料庫把廠牌與公司分開記錄,是為了保留這種品牌和法人之間的差異,而不是認定每個廠牌都沒有法律主體。

同一發行可以聯合使用多個廠牌,例如主廠牌與地區合作方、藝人自有 imprint 與大型發行廠牌並列。廠牌也會被收購、停用或重新啟用;名稱繼續存在不代表團隊、所有權和發行政策保持不變。舊目錄轉移後,新公司可能保留原廠牌標識,也可能只在歷史影象中出現。

系列名稱、格式商標和經銷商標誌不必然是唱片廠牌。用於標識廉價再版、母帶工藝或專題企劃的名稱可能只是 series;Compact Disc、SACD 等標誌表示介質規範;壓片廠徽記則說明製造來源。判斷廠牌應結合其是否作為持續的發行品牌出現,而不能把包裝上的每個 logo 都錄為 label。